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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教训]
海云天
头几年,社会上流行集资。说白了就是借钱给商家,求得比银行高点的利息。那时刚参加工作不久,明知风险不小,但在高利息的诱惑下,加之大伙的一再怂恿和推介,还是壮着胆子东挪西凑了五千块给一家公司送去。记得协议的大致内容是:集资期限为三年,月息三分(不计复利),按月付清,到期一次还清本金等。
刚开始的几个月,这间公司倒还守信用,每次都能按时给付利息。于是,喜出望外之余,又省吃俭用地往里送了好几千。可惜好景不长,大概半年后,或借口因业务快速扩张,资金一时周转不过来,或借口其它原因,总之这家公司的给付开始不那么准时,要么就是三两个月凑一块付。再后来,干脆明摆着“欠奉”。
眼见形势有点不妙,再想想过往的种种骗局,我不由打了个冷战:数额虽然不多,可一分一毫都是血汗钱啊!这万一……我真不敢想下去。
于是拨通了该公司的电话,想提前解约,要回自己的本金。接电话的小姐起先非常热情,待听明我的意思,是“要回”而非“加入”后,态度马上来了个180度的转变,以一句“这事得问领导才行”,啪一声挂了。再拨,干脆不予理会。
权且别论该公司的集资举措是不是一个早有蓄谋的骗局,仅就今天接线小姐的态度而言,就让人无法接受。如果说去电前还有一丝犹豫并心存希望的话,那现在是彻底看透,非坚决要回不可了。
幸好该公司不算太远,于是找了个机会赶了过去。这次接待的是一位中年女人,听我说明缘由后,竟哈哈大笑:“我说小伙子,不就几千块的事吗?犯得着这么着急吗?说着,她指着桌面上厚厚一大沓集资协议:“瞧,这都是这几天才签的。几万几十万的大把。如果我们真是骗人的,还会有那么多人送上门来吗?”一番话,说得我又有点动摇了。见我一时怔在那里,中年女人又说开了:“放心吧,集资协议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我们也是出于公司发展才这么做的。再说,不是还有担保人为你们担着吗?”
钱虽然没要回来,可想想中年女人一番话,也不是没有道理啊!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就让它顺其自然吧!
打这以后,我开始不再那么着急要回集资款了——有利息给就落袋,没也就算了,反正参与集资的又不是只有我一个。
一年后的一天,与一位朋友不经意聊起这件事。刚好这位朋友熟识该公司的一位负责人,知道我的钱还没要回来,朋友一脸惊诧:你还没要回来啊?后来,多亏这位朋友的帮忙,好说歹说,才从该公司的“虎口”夺食,提前取回了自己的本金。虽然打了些折扣,但能取回就已谢天谢地了。
也真是幸运,两个月后,该公司就因将集资款挪作他用,到外地炒地皮、炒楼花等血本无归而濒临破产。不少集资户的本金(更不用说利息了)也便从此打了水漂。想来真是后怕——屈指算来,该公司从集资到濒临破产也不过是一年半的时间。由此看来,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还是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行啊!毕竟,天上不会掉馅饼。 (作者地址:梅城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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