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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厅里寻衅滋事打伤人
投案自首获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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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4月上旬,涉嫌寻衅滋事违法人员徐×坚、刘某(均为蕉岭县蕉城镇人)慑于公安机关的严打威力,主动到蕉岭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该县公安机关对2名违法人员给予行政拘留9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底,蕉岭县委常委、县公安局长黄涛接到一封署名徐×坚的来信,徐×坚在信中说:他酒后一时冲动殴打他人,现在十分后悔,准备投案自首,请求公安机关给予宽大处理。黄涛立即指令办案民警与徐徐×坚联系。4月3日,徐×坚到蕉岭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原来,3月6日晚上8时左右,徐×坚、刘某等人到蕉城一歌舞厅玩乐。期间,适逢相识的徐某、林某等人也来到该歌舞厅,徐×坚便迎上去与徐某等人打招呼,并递给林某一支香烟,林某没有接过徐×坚递的香烟,径自往楼上走去。徐×坚怒气冲冲跟上四楼找林某“讲清楚”。林不予理睬,徐×坚更加气愤,用拳头击打林的头部,被在场人员拦住。徐×坚又拿起话筒砸林的头部。此时,刘某也追上来,用拳头击打林的头部,致使林头部、嘴角、下巴等多处受伤,被送到县人民医院治疗,后经法医检验鉴定属轻微伤。

    事发后,刚结婚不久的徐×坚潜逃到深圳,惶惶不可终日,整日将自己关在房里不敢出来。3月8日,徐×坚在极度烦躁的情况下,从三楼房顶跳了下去,想一死了之,幸被人及时发现,送医院救治。治疗期间,在亲人的规劝下,他终于消除了顾虑,决定投案自首。经办案民警努力,另一名违法人员刘某也已到该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游文君 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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