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内新闻>>正文
 

收受“好处费”30万港元
农行广东分行原行长符史峰被控受贿

【字号 】   【检索中心】    【我要投稿

 

2007-04-2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原行长符史峰通过帮人贷款收受贿赂一案,23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符史峰利用职权,为一家企业的房地产项目批准贷款1800万元人民币,从中收受“好处费”30万港元。

    今年66岁的符史峰1990年至1997年期间担任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1993年初,广东省中山市一家企业因开发房地产项目缺少资金,找到时任农业银行中山分行行长的朱某等人申请贷款。但当时农业银行中山分行“资金有限”,朱某又找到时任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的符史峰。在符史峰的“帮助”下,1994年2月,农行广东省分行拆借给农行中山分行1800万元人民币,作为中山市这家企业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贷款。符史峰通过这次“帮忙”获利不少,1995年和1996年,符史峰先后拿到了30万港元的“好处费”。检察机关认为,符史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相关文章
  今日精要文章

 打印】  【纠错】   【留言   【报料

关闭
 
 

今日精彩图片

玩具枪:伤害儿童一大隐患培养高素质新农村建设主体军营“笑星”刘国宾美公布太阳三维图像
 
梅州日报社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作品版权属于梅州日报社,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如您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mzrb@21cn.net。

 
 

最新专题

 

关于我们广告资费 网上订报   网上投稿  留言板

报料有奖:0753-2278888     报纸征订:2267888     报纸广告:2263888   网站热线:2277999

梅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5024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