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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瘾君子”贩毒盗窃“三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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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现年51岁的“瘾君子”罗某,由于劣性难改,再次做出贩毒、盗窃等不法行为。近日,罗某以贩卖毒品罪及盗窃罪被梅江区 法院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罗某也第三次被送进了监狱,不得不在狱中步入晚年。

    2006年10月至11月期间,罗某用手机与其他人联系交易时间、地点等,在其租住的梅城江北某单位宿舍楼下,将共计37.6克的毒品海洛因,先后56次贩卖给多名吸毒人员,非法得款11800元。此外,在2006年10月8日,罗某伙同温某、谢某等犯罪分子,乘坐从梅江区 月梅开往梅县灵光寺的中巴车,锁定作案目标后,温某等用刀片割破乘客李某的裤袋,顺利地从李某裤袋中盗得折合人民币23400多元的美金,而罗某则分赃得款人民币500元,该笔钱被罗某悉数用于购买海洛因吸食。据了解,罗某曾于1981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7年又因犯运输、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梅江区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此前已经因盗窃罪、贩卖毒品罪等被判过刑,而今再次犯盗窃罪、贩卖毒品罪,应依法从重处罚。于是,梅江区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宋健军 黄永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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