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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案传真★
2007年3月初,河南省舞阳县公安局孟寨派出所了解到,其辖区吴庄村一带不少人家都丢了狗,但是报案的人却不多。该派出所副所长王志民来到吴庄走访时听闻,“村边卖火烧的梁闯会闹(毒)狗”。这一线索立即引起民警的高度重视。经过查实,民警发现梁闯多次与村民马某夜晚外出,并给饭店送过狗肉。
而梁闯刚被民警带去派出所询问,村民就立即议论起来:“梁闯杀他哥的事儿被公安机关知道了,已将梁闯抓起来了。”
“涉嫌偷狗的梁闯怎么会被村民说成是杀了他哥呢?”孟寨派出所所长李小刚经过仔细分析,决定调查此案。民警经过摸排,案件终于有了眉目:4年前的一天早上,梁闯突然在村上讲,哥哥梁平安暴病死亡。梁闯的亲属去给死者穿“送老衣”时,发现死者七窍出血,死者睡过的枕头上也有血迹。梁闯的亲属还反映,当时他们就早有耳闻,梁闯与其嫂子有不正当关系,虽然怀疑梁平安的死因,但他们并没有报案。年后,亲戚们见梁闯与其嫂子结了婚,更加重了怀疑,但没有报案。梁闯与其嫂子外出打工两年,回来后再没有人提起此事。
4月5日,漯河市公安局刑侦技术大队对死者开棺验尸,发现尸体颅骨有多处骨折,根据特征推断系钝器打击形成。当日,梁闯被舞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沉默了20多个小时,梁闯终于道出了杀人经过:
其父母去世得早,20多岁的他一直没有结婚,与哥哥嫂子住在一起。哥哥身体瘦弱,时常在家休息。身体强壮的他平时和嫂子一起出入干活,就产生了感情。因与哥哥一家一起生活,并且与侄子侄女关系处得也不错,梁闯越来越感到哥哥是个多余的人,在与其嫂子有了不正当的关系后,更是觉得自己才是一家之主。于是,4年前的一天,梁闯用棍子将哥哥打死。
(摘自《今日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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