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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管教孩子致其伤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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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6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编辑同志:

    我的邻居李某一直视“棒打出孝子,惯养忤逆儿”为真理,孩子稍不如他意,就骂孩子,甚至拳脚相加。我和邻居多次劝说他,可他说我们多管闲事,孩子是自己生、自己养的,我愿怎么样就怎么样,谁也管不着。前不久,李某在训斥儿子时,孩子顶撞了几句,遂上前打了其子三个耳光,造成其子外伤性鼓膜穿孔,经鉴定为轻伤。请问,父母因管教孩子而致其轻伤是否犯法?

                              读者:张春明




张春明读者:

    李某这种“父母打孩子不犯法”的想法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许多父母都认为,子女只要未成年,他的一切都是父母的。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家长随意打骂子女的行为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父母与子女之间虽然是长辈与晚辈的关系,但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也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生命、人格尊严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能侵犯,包括父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采用打骂这样的暴力手段教育孩子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父母只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而绝对没有随意打骂子女的权利。对于李某这种随意殴打孩子的行为,你们不但要加以劝阻,而且要向公安机关举报。父母将孩子打成轻伤、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将孩子打成重伤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将孩子打死的,构成过失杀人罪,都要追究父母的刑事责任。

                             律师:单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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