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内新闻>>正文
 

马英九“特别费”案三度开庭
“实质补贴”说获认定对马英九相当有利

【字号 】   【检索中心】    【我要投稿

 

2007-05-09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台北消息: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8日在台北地方法院三度开庭,马英九出庭应讯。

    本次庭审的重点在于确认具有证据能力事项以及争执点部分,结果合议庭最后认定:台“法务部长”施茂林有关“特别费”为“实质补贴”的说法具有证据能力。有关人士分析认为,此点对马英九相当有利。

    这是马英九获国民党中常会提名参选下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后首次出庭。

    马英九当天进入庭审前再次强调相信自己的清白。马英九的许多支持者当天上午也来到法院外夹道声援马英九。

    据岛内媒体报道,马英九在应讯时表示,“特别费”是个人津贴,不论是“特别酬庸”、“固定报酬”或“实质补贴”,用语虽不同,但都是私款。

    预计本案下次开庭时间为5月22日,届时将进行证人诘问。

    另据岛内媒体报道,台湾“最高检察署”8日开会就“特别费”争议进行讨论。会后有关人士表示,各“地检署”对“特别费”性质看法不一。
  相关文章
  今日精要文章

 打印】  【纠错】   【留言   【报料

关闭
 
 

今日精彩图片

"新南方"进军中医药产业我为重点建设项目作贡献奥运福娃亮相梅城烟波浩渺南台山
 
梅州日报社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作品版权属于梅州日报社,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如您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mzrb@21cn.net。

 
 

最新专题

 

关于我们广告资费 网上订报   网上投稿  留言板

报料有奖:0753-2278888     报纸征订:2267888     报纸广告:2263888   网站热线:2277999

梅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5024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