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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养场里造出“名牌香烟”
8名被告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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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9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近日,叶某渊、曾某君等8名被告人被五华县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

    2006年10月间,叶某渊与曾某君共同商量制造销售假烟事宜,由曾某君投资26万元和租赁制造假烟场所,叶某渊负责找工人、进原材料和销售假烟等具体经营管理。之后,曾某君在华城镇铁炉村钟某经营管理的种养场内搭建厂房,并于当年11月9日至12月4日间,雇请工人大量生产“大前门”、“白沙”、“椰树”等品牌的伪劣半成品卷烟约1200箱(标值96万多元)销往外地。其中,张某容负责半成品香烟的包装,李某平负责过称和记录,陈某文、张某新负责搬运,钟某负责把原材料运进厂区和把半成品运出厂区,陈某洋负责做饭。他们分工明确,形成合作生产流水线作业。公安机关端掉此制假窝点时,查获价值7万多元的假冒伪劣卷烟一批,及价值44万元的用于制假的机械设备。案发后,他们先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陈汉高 李金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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