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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卫生局认真落实检察院检察建议
检医联动惩治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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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1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最近,兴宁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审查宁中镇俄一医疗站张某非法行医案时,发现该无证诊所私自开业已有五年多,当地卫生院、卫生监督所疏于监管造成了不良后果。结合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此类非法行医案件来看,发现兴宁市非法行医现象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无牌无证非法诊所随处可见,误诊误治致人伤亡案件时有发生。针对此情况,该院向兴宁市卫生局等部门提出书面检察建议,督促卫生监管部门加强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非法行医。

    兴宁市卫生局认真讨论落实检察建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加大了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一是组织卫生局领导班子学习了《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研究部署在全市范围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向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卫生院发出通知,对监管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三是制定了2007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计划,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四是卫生局有关职能科室会同卫生监督所,对全市的无证行医现状、有证违法经营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详细了解和掌握我市目前医疗市场的存在问题。同时,联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近两个多月来,共查处无证行医诊所57间,拆除非法广告牌93块,没收医疗器械23件。

      (赖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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