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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新政策
大学毕业生下农村可享受11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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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1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广东10日出台新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下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称“三支一扶”),参与“三支一扶”的大学毕业生可享受考研、考公务员加分等11项优惠政策。

    据广东省人事厅副厅长赵伟光介绍,今年广东“三支一扶”岗位需求增长。据统计,各地仅需求支教、支医的岗位就达到4000余人。因此,广东今年拟招募8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广东50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赵伟光说,此次招募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师范类、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为重点,招募对象是广东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毕业生。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毕业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并优先选用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学生干部,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和山区生源毕业生等。

    对于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考录、专升本考试、考研、事业单位招考等方面给予不同程度的加分,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如: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广东省内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广东省内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对采用定向委培参加研究生考试,并签订毕业后到50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工作3年以上协议的,经初试总分加10分后,成绩达到国家最低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对于报考广东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对于参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广东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

    此外,参加“三支一扶”的大学生还将在工资待遇、工龄计算、学历教育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包括把“三支一扶”服务期计入工龄、工资定级高定2档、从事个体经营免交3年工商注册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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