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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适房向低收入家庭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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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1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南昌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日前决定调整年初制定的经济适用房各种套型建筑面积的比例,继续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增加10%的50平方米小户型住房,从而使50平方米到75平方米的户型比例达到90%。

    通过调查摸底,南昌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发现,符合2007年首批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打算购买50平方米左右小户型住房的家庭为数不少,而且中小户型的经济适用房对低收入家庭而言最为适合。因此,决定增加建设5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的比例,并使65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比例达到30%。

    调整之后,南昌今年经济适用房各种套型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0平方米占10%;55-65平方米占20%;65-75平方米占60%;75-85平方米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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