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内新闻>>正文
 

260种西药价格调整昨起执行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采取措施降低相关药品实际零售价格

【字号 】   【检索中心】    【我要投稿

 

2007-05-16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宣布对260种西药最高零售价格进行调整,这次调整于15日起开始执行。

    这260种西药新的最高零售价格可见发展改革委网站www.ndrc.gov.cn。70%品种价格进行了下调,降价金额约50亿元。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跟踪调查,发现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

    发展改革委下发的通知要求,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照常生产经营和使用降价药品。医疗机构销售降价药品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明显变化的,要及时调查,发现存在违纪行为要予以纠正。

    在调整最高零售价格的同时,严控医院药品销售加价率。通知要求,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

    针对一些降价药品在大医院用量减少的问题,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指出,80%的药品通过医生处方销售,解决这种现象要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记者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目前列入中央政府定价目录药品共1500种左右,地方定价800多种,约占全部药品种类的20%。
                            
  相关文章
  今日精要文章

 打印】  【纠错】   【留言   【报料

关闭
 
 

今日精彩图片

访刘焕彬院士中国女足再胜韩国队百艘货船搁浅北江上环中心突破400米
 
梅州日报社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作品版权属于梅州日报社,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如您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mzrb@21cn.net。

 
 

最新专题

 

关于我们广告资费 网上订报   网上投稿  留言板

报料有奖:0753-2278888     报纸征订:2267888     报纸广告:2263888   网站热线:2277999

梅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5024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