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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需破除“盲区”更不允许有“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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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6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今年两会前夕,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透露将采取行动严惩富人和名人超生。《人民日报》也于3月2日刊登“国家将治理名人富人超生”的报道。针对名人、富人超生,无论是重庆建立不良记录档案(据新华社4月25日报道),还是长春加大举报力度(据新华社4月25日报道),都显示着有关部门维护基本国策、维护社会公正的努力。

    计划生育政策被视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一些富人和名人利用经济和社会地位上的优势“超生”,不仅直接挑衅基本国策,而且影响了社会和谐。

    计生政策,不允许因为贫富、身份形成“盲区”、“特区”,可问题却常常出现在“操作层面”上。笔者有个同学在乡政府工作,他私下里说:现在明知道一些人在明里暗里“超生”,我们也没办法;对于所谓“罚款”(收取“社会抚养费”),不要说富人名人不在乎,就是一些普通农民,他宁肯辛辛苦苦打工挣钱,受罚也要“超生”。

    寄希望于对名人富人超生记录不良档案或举报,是否是一剂“灵药”?笔者曾见过一个做生意的人,他在北京工作居住了二十几年,属外地城镇户口,居然连生了五个女孩。像他这样一不怕“罚”,二不怕“不良记录档案”的人,能拿他怎么办呢?而笔者认识的一些做公务员的朋友,他们不仅做到了晚婚(一般都是在30岁以上才要孩子),而且让他“超生”他都不敢,据说一是“养不起”,二是面临比“罚款”更严厉的惩罚,比如“双开”。如何破除计生“盲区”,防止产生“特区”,如何使计生工作更有利促进社会公平、公正,还需从机制入手探索更有效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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