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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兴宁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对未成年罪犯用心教育、耐心感化。自2002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4件198人,服判率达100%,同时所有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后均未有重新犯罪的记录。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兴宁法院坚持将教育、感化、挽救措施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在庭审之前,该院先向家长、村干部、老师及有关人员详细调查了解未成年罪犯的生活环境、成长经历、品德操行等,认真分析造成他们犯罪的原因。在庭审过程中,该院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对未成年罪犯进行教育、感化,把庭审过程变为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触及灵魂、知罪悔罪。案件审结后,针对有些未成年罪犯需要重返学校的情况,该院法官还坚持主动与学校联系,给予未成年罪犯足够的庭后帮助。几年来,兴宁法院先后帮助21名在校犯罪学生重返校园读书,并对被判缓刑的未成年罪犯定期进行回访帮教,发现有不良苗头随即进行疏导教育,并将了解到的情况向家长、老师、村干部及时反馈,形成了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罪犯的良好氛围。 (健军 巢雁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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