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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县开展“四进”活动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 | 为群众谋事 请群众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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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8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纪检监察]
本报讯 梅县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以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开展“四进”活动,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廉政制度进农村。制定了行政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公务接待、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等,加强了对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出让的有效监管。二是“四事”机制进农村。采取为群众“谋事”、听群众“讲事”、让群众“议事”、请群众“监事”的民主管理做法,通过推行村情恳谈会等制度,对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分配、宅基地使用等村务财务进行公开。三是审计工作进农村。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该县将“村财民理镇监管”纳入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部分村干部在资金管理上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同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四是廉政文化进农村。积极开展以“树廉洁村风,创文明家风”等为内容的廉政文化建设,利用送文化下乡、文艺表演等形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农村廉政氛围明显增强。 (卢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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