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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重视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民情日记”活动
转变作风解决群众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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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0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民情日记”活动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效载体。我市各地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措施,抓好落实,有效地促进了“民情日记”活动的顺利开展。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民情日记”活动的意见 designtimesp=2654>的通知》下发后,各地严格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在全市镇(街道)干部、县(市、区)直部门驻镇(街道)站所挂村干部、村(居)“两委”干部、各级驻村干部中扎实开展“民情日记”活动。蕉岭县在全县镇、村干部中推行“家访”制度的基础上,注意把开展“民情日记”活动与推行镇村干部“家访”制度结合起来,重新印发“家访”日记本,要求镇、村干部做到“三必访三必问三必解决”。

    为保证“民情日记”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各地都落实组织部、基层办为开展“民情日记”活动的牵头单位,制订了本地区、本部门干部开展“民情日记”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记录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建立健全“民情日记”活动汇报、反馈、审阅、督办、协办、考评等日常管理制度,确保“民情日记”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梅江区 集中印制了“民情日记卡”,用卡片的形式记录民情,里面内容包括反映问题情况、反映人姓名、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处理意见、处理时限、反馈情况等,每周一张,处理完毕后整理归档,每年装订一次。丰顺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了《民情日记簿》,格式由四个部分组成,即:问题情况、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群众反馈。要求参加活动的每位干部,原则上每周记录“民情日记”不少于1篇,遇重大、紧急事项要随时记录。

    各地对“民情日记”活动都注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把“民情日记”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党政领导班子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之一。兴宁市委组织部、驻村办检查驻村工作时,把民情日记的记录情况作为年终各项工作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梅县在3月下旬结合党建检查,对镇村干部开展《民情日记》活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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