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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华在慰问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时指出
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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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1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罗娟娟 通讯员王清林)昨日是主题为“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的第17次“全国助残日”。昨日上午,副市长、市残联主席邓建华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市残联康复医院以及残疾人家中慰问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

    在市残联康复医院和残疾人家中,邓建华详细询问白内障、脑瘫患者和特困残疾人的病情、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送上慰问金。当了解到“南粤助残工程”受助对象康复效果明显时,邓建华十分满意。

    邓建华强调,发展残疾人事业,构建残健同行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各级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是当前残疾人工作的重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残疾人需要,制定优惠的扶助政策,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让他们同健全人一样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共享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成果。各级残疾人工作者要继续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爱岗敬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又讯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以“救助残疾儿童,建设和谐梅州”为主题的“南粤助残工程”筹款活动自从2005年下半年开展以来,共筹集资金120多万元。市残联经过认真筛选和复核,确定了80名6周岁以下的特困家庭的残疾儿童作为第一批康复救助对象。目前,80名受助的残疾儿童通过近一年的康复训练治疗,取得明显效果,不少脑瘫儿童从不会站立到能够扶着助行器行走,从不会说话、不会拿东西吃到能简单说话、能拿东西吃,都可望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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