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潮华 黄山松 特约记者何辉凡)昨天下午,被村民捕捉后喂养于兴宁市黄槐镇槐东村的百斤大蟒蛇被有关部门放归罗浮镇铁山——渡田河省级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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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大蟒蛇是兴宁市黄槐镇槐东村在道教古坑宫施工的村民发现并捕捉喂养的(见本报4月13日2版报道)。当地有些村民认为,蟒蛇有灵性,在村里修建神庙不久便出现。因而有人集资为其修建了钢筋水泥的“豪华住宅”,将其养了起来。当地林业、森林公安部门和黄槐镇政府得知此事后,多次派人上门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指出蟒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未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捕捉驯养均属违法行为;如果大蟒蛇有灵,最好的保护就是将其放归大自然。他们的耐心劝说终于使村民回心转意。昨天下午,在兴宁市林业部门、黄槐镇和罗浮镇政府的协助下,请来两位专业的捕蛇人,将大蟒蛇放归适合它生长的茂密山林中(如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