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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公开销毁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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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4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近日,兴宁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兴城举行报废机动车销毁现场处理大会,公开销毁了一批报废车辆。

    据了解,5月下旬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的道路交通秩序的“百日整治”行动进入集中整治行动阶段。市县公安交警部门公开销毁了1777辆假牌、套牌及报废等禁止上路行驶的车辆,其中汽车35辆。这次销毁的机动车都是已达到报废期限,或被交警部门依法查扣的、公告期满后车主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辆。

     (文君 高姿 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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