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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市府办发出通知要求
认真落实《十项民心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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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出关于认真落实2007年《十项民心工程》项目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十项民心工程》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市委、市政府决定,2007年重点要抓好49个《十项民心工程》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7.57亿元。为全面完成当年规划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民生问题标本兼治”的具体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十项民心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实施《十项民心工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广筹资金,狠抓落实。2007年《十项民心工程》建设任务重,投入大,各级各部门要创新机制解决资金问题,努力采取“积极向上级争取一点、财政安排一点、发动社会捐助一点、运用市场经济手段运作一点、挂扶单位和干部帮扶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办法,广开门路,广筹资金,确保今年《十项民心工程》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同时,要加强检查督促,层层抓好落实,切实把每宗民心工程都办成优质工程、阳光工程、群众放心工程。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共同抓好2007年的《十项民心工程》项目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做好事实事,决不能做表面文章。市委、市政府在今年内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十项民心工程》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并在年底进行总结。

                  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11日


    《十项民心工程》项目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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