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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火炬手选拔标准公布
资格确认工作年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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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4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北京奥组委23日正式公布了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的选拔标准。

    据北京奥组委火炬接力中心负责人介绍,国际奥委会对火炬手选拔有专门的标准,即必须体现奥林匹克“希望、梦想和激励、友谊和公平竞争、奋斗为乐”的普遍价值,体现奥运会和火炬接力的主题,避免政治、宗教等因素,以及面向大众的原则。北京奥组委根据这一标准,参考了往届奥运会火炬手选拔标准后,制订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选拔标准。

    境内(指中国奥委会辖区境内)传递部分火炬手选拔标准:热爱祖国,热爱奥林匹克运动;实践北京奥运会举办理念,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突出成绩,或自身经历对于他人有教育和激励意义;热心志愿服务,品德高尚,乐于奉献;为推动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或在奥运会上取得过优异成绩。

    境外(指非中国奥委会辖区境内)传递部分火炬手选拔标准:拥护奥林匹克精神、热爱奥林匹克运动;支持北京奥运会;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突出成绩,或自身经历对于他人有教育和激励意义;热心志愿服务,品德高尚,乐于奉献;为推动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或在奥运会上取得过优异成绩。

    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将从今年6月启动,到年底全部结束。

    据悉,6月23日北京奥组委正式发布《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选拔计划》。6月24日至25日,各选拔主体公布各自选拔方式,正式启动火炬手选拔工作。6月26日至10月31日,各选拔主体开展火炬手选拔活动,火炬手名单提交北京奥组委。11月1日至12月30日北京奥组委完成火炬手资格确认工作。

    图为中外媒体在北京奥运新闻中心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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