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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建立健全四级调解网络
化解矛盾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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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7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日前,蕉岭县蕉城镇叟乐清二队村民利某拿着一面写着“为民解忧,关心群众”的锦旗来到蕉岭县司法局,笑容满面地把它送到司法局同志的手中。原来利某的父亲于今年1月13日被车撞伤后,对方不愿意赔钱,于是向司法局求助。司法局得知情况后,派出工作人员和肇事者进行调解,经过认真细致的调解,使事情得到圆满处理。

    据了解,近年来,蕉岭县积极构建和谐社会,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了县、镇、村、村民小组四级调解网络,成立了县调处领导小组1个,镇协调小组8个,村(居)委调委会106个,聘任首席人民调解员125人。在实际工作中,该县各级因地制宜,落实责任,把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党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该县还落实家访制度,实行重心下移,要求镇、村干部每月到群众家中访问不得少于3户和5户。对干部在“家访”中排查出来的难点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各级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研办会,及时归纳分类,研究解决办法,明确包案领导,规定时间落实解决。对本部门不能解决的,积极反映给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落实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稳定的“五包”原则,确保农村“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据初步统计,今年1至5月,全县共排查各种矛盾纠纷369件,化解矛盾纠纷364件,调处成功率达98.6%,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涂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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