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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夯实基础提高执法水平 | | 蕉岭县公安局法制股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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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9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本报讯 蕉岭县公安局法制股日前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这个荣誉的取得是该局历届党委领导班子,带领全局民警抓好法制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果。该局连续16年执法工作无冤假错案、无行政复议变更撤销案、无行政诉讼败诉案、无国家赔偿案的“四无”,2002至2006年连续五年获广东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连续7年无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二个到位”提高执法质量
该县公安局一班人,十分重视抓好执法质量工作,着重体现在“二个到位”。一是领导重视到位。该局把执法质量工作作为贯穿全局工作的主线和灵魂,列入“一把手”工程,定期研究听取法制工作,并与各执法单位“一把手”签订“执法责任书”,把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人,使全体民警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支持法制工作到位。明确法制股的工作职责,坚持做到在日常工作中全力支持法制股,配足配强法制民警,挑选经验丰富,政治和业务素质强的民警充实到法制股工作;按照规范化的要求,配足配齐办公设备,优先保障法制股办公经费。同时,树立法制股的执法监督权威,赋予法制股充分的监督权,明确规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县局作出处罚的行政案件,均一律先由法制股审核把关后,分管局领导才能审批。
“四项措施”提高民警素质
该局采取四项措施,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一是建立法制教育培训制度。每年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制培训班不少于6个专题,有计划、有重点组织学习国家法律和新的公安法律、法规,坚决执行民警首任和上岗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实战必训的“三个必训”规定。两年来,该局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6期,使300多名民警培训率达100%。二是建立执法教育联席制度。加强与人大、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实行执法教育联席制度,互通情况,互相邀请业务骨干讲授法律知识,着重从逮捕、起诉、审判的角度,提高民警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三是建立送法下乡制度。采取“走出去、送法到基层”的办法,由法制股牵头,不定期对各基层民警进行面对面的法律指导,以案释法,随时解答民警的咨询,帮助民警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四是推行基层领导和民警旁听庭审制度,提高民警诉讼意识、证据意识和执法办案水平。通过加强法制业务培训,使民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人权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时效意识,及时掌握了新的办案实体和程序,具备与执法岗位相适应的法律素养和资格条件。
“三项制度”抓好执法考评
一是坚持依规、依法执法办案制度。该局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操作性强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严格落实案件审核“五级把关”制度》等11项制度,使公安执法活动有规可依,防范和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程序,规范考评,推行个案评判制。日常抓好逐案评判打分,改变了以往在年底集中考评前搞突击准备、“临时包装”、疲于应付的被动局面,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兑现严明奖惩,奖优罚劣,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制。将执法质量的优劣与职务晋升、调动和奖惩相结合。近几年,该局先后有3人因执法质量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个人二等功、5人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33名民警提拔任用。
该局不断完善监督网络建设,两年来,该局有关部门共深入一线指导办案40多次,解决执法难题50多件,通过审核,退回补充材料30多件,纠正定性不准确的案件21宗。 (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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