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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强化”筑牢第一道防线 | | 梅江区
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化解矛盾成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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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1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本报讯 近年来,梅江区
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政法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使该区建区19年保持无民事纠纷激化转为刑事案件记录。据统计,从1988年至今,该区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3415宗,调处成功23091宗,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62%。该区先后有3个单位和28名个人分别获得广东省“防激化”先进单位和有功个人表彰奖励,荣立省司法厅集体二等功。
一是强化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该区成立了包括6个镇(街道)调委会和92个居(村)调委会在内的98个调委会以及738个居(村)民调解小组,全区建立了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设置了镇(街道)、居(村)委两级首席调解员,共聘任2名区级、23名镇(街道)级首席人民调解员,还配备有专职或兼职调解人员1140人。在此基础上,该区通过建立和健全有关的调解、防激化制度,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增强调解人员依法调解的意识,使调解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是强化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落实。该区在全区范围内构建起“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司法主办、部门参与、联合调处”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了预警机制、排查机制、调处和应急处置机制、联动联调机制以及考核奖惩机制五项工作机制。把各个纠纷的调解落实到领导和工作人员头上,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使各类疑难复杂的纠纷有人解决有人管,结束了以往群众有纠纷各部门互相推诿的现象。近年来,该区没有发生过一件因矛盾纠纷引起的恶性事件,所有的纠纷均做到件件有解决、有落实。
三是强化调解工作宣传。该区通过上黑板报、出版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人民调解工作家喻户晓,使群众更加相信和支持调解工作,遇到有矛盾纠纷更加愿意向调解人员寻求以调解方式解决,而不再是以“蛮干”、“对着干”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廖传宝 郑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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