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际新闻>>正文
 

朝鲜关闭宁边核设施
设施的下一步去功能化成各方关注焦点

【字号 】   【检索中心】    【我要投稿

 

2007-07-16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美国和朝鲜官员14日先后证实,朝鲜已通告美国,在收到韩国援助朝鲜的首批6200吨重油后,朝鲜已关闭了宁边核反应堆。

    朝鲜关闭核反应堆的举动受到各方欢迎,但有关各方同时出言谨慎,并都认为这只是解决朝鲜核问题的第一步。

    要求“平行行动”

    尽管朝鲜还没有正式宣布关闭宁边核反应堆,但朝鲜常驻联合国副代表金明吉(音译)在接受美国之音电台电话采访时证实,朝鲜已将此事通知美国政府,国际原子能机构核查人员将验证此事。

    “当首批6200吨重油抵达朝鲜后,宁边核反应堆就被关闭了,”金明吉说,“下一步将是整个核设施的去功能化。” 

    美联社报道还援引金明吉的话说,朝鲜关闭核反应堆后,下一步应采取的行动包括,朝鲜公开核计划和核材料的详细清单,并将核设施去功能化。但只有在美国采取“平行行动”后,朝鲜才会落实这些步骤。而朝鲜需要美国采取的“平行行动”包括,取消针对朝鲜更大范围的经济制裁,并将朝鲜从资助恐怖主义国家名单上删除。

    金明吉说:“所有这些事情必须得到讨论和解决。”

    根据2·13共同文件,朝方同意此次关闭和封存的宁边核设施实际上包括5项设施,即宁边5兆瓦石墨反应堆、放射化学实验室、核燃料棒生产设施、在建的50兆瓦核电站和位于泰川的200兆瓦核电站。

    先等“验证”完成

    朝鲜方面宣布关闭宁边核反应堆后,韩国外交通商部称这是“令人鼓舞的”举动,但强调验证全面关闭和封存宁边核设施还需要时间。

    韩国外交通商部在15日发布的声明中说:“韩国政府希望,朝鲜政府采取的这一措施有助于落实2·13共同声明,并成为早日完成朝鲜半岛无核化的奠基石。”

    韩国联合通讯社援引外交通商部一名官员的话说:“中止宁边核反应堆工作兑现了朝鲜此前做出的首批重油到达后关闭宁边核设施的诺言,这也显示朝鲜遵守2·13共同声明。”

    但这名官员同时说,确实关闭宁边核设施也许要持续2周,而且只有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核查人员验证并将设备封存后,关闭程序才算完成。

    韩国15日同时敦促朝鲜“加快落实下一步”的承诺。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肖恩·麦科马克14日在声明中说:“我们对这一进展(朝鲜关闭宁边核反应堆)表示欢迎,目前我们在等待国际原子能机构核查小组的监督和验证。”

    欲速未必能达

    从技术上说,核查人员验证朝鲜关闭和封存宁边核设施尽管需要时间,但整个程序并不会太长,有关各方面临的真正问题在于下一步要用多久。

    “宁边核反应堆如我们所预料的那样被关闭了,但我们需要提醒每个人,这只是第一步,”美国助理国务卿、六方会谈美方代表团团长克里斯托弗·希尔15日在日本东京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说,“只有有了下一步,这才能成为有意义的一步”。

    美国方面显然希望趁热打铁,借计划于18日在北京重开六方会谈的机会,加快让朝鲜落实下一步。希尔强调,他期待朝鲜很快提交其核计划清单,而且认为这是“需要数周,或者2个月时间”能完成的事情,他甚至希望年底前完成朝鲜无核化进程。

    共同社15日援引希尔的话说,新一轮六方会谈的目标是完成一份下阶段行动路线图。但希尔和其他美国官员在讲话中均未提及朝鲜方面要求美国采取的“平行行动”。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穆罕默德·巴拉迪显然没有这么乐观,他于12日在首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预计,关闭宁边核设施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任务都会顺利完成,但让朝鲜将核设施全面去功能化将难得多。

    “在什么条件下,朝鲜才会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交全部核材料的清单?又能用什么条件换取朝鲜将核计划去功能化?这都是非常显见的问题,”巴拉迪说。
  相关文章
  今日精要文章

 打印】  【纠错】   【留言   【报料

关闭
 
 

今日精彩图片

老人余热奏响和谐曲动感单车入伏第一天3600人横渡珠江
 
梅州日报社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作品版权属于梅州日报社,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如您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mzrb@21cn.net。

 
 

最新专题

 

关于我们广告资费 网上订报   网上投稿  留言板

报料有奖:0753-2278888     报纸征订:2267888     报纸广告:2263888   网站热线:2277999

梅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5024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