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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实施《监督法》 | | 围绕发展民主和谐开展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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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0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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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正式实施。自《监督法》实施以来,我市人大常委会早作准备,及早制定监督计划,培训人员,并就如何更好贯彻实施《监督法》进行研究部署,围绕发展、民生、和谐主题以及“四个梅州”发展战略,积极依法为民做好监督工作。
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
虽然《监督法》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但我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主动地结合实际加以细化、具体化,并在主任会议上通过了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将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到机关各部门,并提出五个结合的工作思路: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
市人大常委会年初拟订出2007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要求各工委和办事机构尽快对听取审议、审计报告、执法检查等事项分别进行调查摸底,围绕关系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确定了常委会全年监督计划。监督计划中围绕民生问题开展的项目占了过半数,围绕“四个梅州”发展战略和依法行政开展的项目也占了较大比重。
人大常委会确定的监督计划包括审议9项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关于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关于华侨工作、关于新农村建设情况、关于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关于实施《公务员法》情况、关于市垃圾填埋场和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首期建设情况、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检察院关于反贪工作情况的报告;4项计划预算审计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6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2006年市级预算执行及相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项执法检查:检查《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情况,跟踪检查《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市人大常委会将监督计划及早印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并通过梅州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布。
围绕议题调研确保准确审议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是市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法》的首项重要工作。为确保能够准确审议专项报告,常委会一改以往审议工作只是听听报告、简单审议的做法,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围绕议题先进行调研,有关工委和办事机构提前一个月深入对口单位做好调研工作,写出会议参阅材料提供常委会组成人员作审议参考。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作专项报告的单位提前三周将初稿送常委会对口工委征求意见,提前一周将报告稿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阅看,以便他们在审议议题时做到心中有数。
为准确审议我市侨务工作和社会矛盾调处工作专项报告,今年6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广新、陈林荣分别率市人大侨工委和市外事侨务局、市人大法工委和市司法局等有关人员,分赴各县(市、区)查阅有关资料,走访镇、村基层民众,实地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了解当前我市侨务工作和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会前为准确审议相关工作报告提供了较为完备的参阅材料。
集体行使职权提准提实意见
为确保《监督法》的精神得到落实,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对某项工作报告进行分组讨论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古小平等常委会领导均引导各小组每位委员积极发言,认真提出审议意见,既肯定报告中体现的工作亮点,又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充分体现审议报告的民主性。分组审议后,各讨论小组还在全体会议上通报审议情况,最后形成常委会的集体审议意见,充分彰显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
为审议好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报告,5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对市政府不断夯实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执法内容和执法程序合法的基础,以及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给予肯定,同时直接指出“三疏理”工作进展不平衡、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执法案卷不够规范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健全各县(市、区)法制机构、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建议。通过按照民主集中制对市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准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有力监督。
环环紧扣 跟踪监督一抓到底
市人大常委会对有关工作报告作出审议并提出意见后,政府部门如果没有落实下去,有效监督仍然只是一句空话。为确保监督工作能够真正出成效,按照《监督法》的硬性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有关工委或相关办事机构必须跟踪了解对口单位对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并限定相关办理部门在一定时间内把处理情况写成书面报告,送常委会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然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常委会如不满意,还可再作审议或作出有关决议,直至常委会满意为止。对于一些部门出现的意见办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不间断进行跟踪监督、一抓到底,不监督出成效不罢休。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于5月底对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审议并提出5点整改意见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积极督促市政府,对市政府的整改行动进行密切跟踪监督,促成市政府尽快采取相关整改措施。市政府表示将于9月底前完成“三疏理”工作,聘请省法制办领导为市直行政执法人员讲解相关条例,加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等。此外,市政府还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各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并决定在近期举办“六法一例”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将再次对市政府的上述反馈报告进行跟踪审议,直至收到满意效果为止。
(宋健军 范耀文 钟宇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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