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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窝“硕鼠”,打通了生产、运输、监控、计量、保安、销售等各个环节,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竟窃得国家财产价值达3900余万元。发生在特大型国有企业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的这一全国罕见的盗窃案,直至案发,集团领导都毫无察觉!
人们不禁要问,在这起罕见企业内盗案的背后,都有一些什么样的管理漏洞?
保安抽“中华”烟引怀疑
近几年,锦化集团下属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聚醚分厂八万吨环氧丙烷车间工段长程志勇的邻居们发现,月薪只有七八百元的程志勇居然买了一辆小轿车,还经常出入酒店、歌厅等场所。与他走得很近的同事、朋友也突然暴富,个个出手阔绰。其中一个保安,竟抽起了“中华”香烟。
他们的钱是从哪儿来的?数名一线工人的不正常消费,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此前,由于锦化集团发生过一些规模较小的盗窃案,当地公安机关一直在关注这个企业。令他们不解的是,这个厂供给原料和生产产品比例严重失调,却一直找不到答案。得到新线索后,公安机关展开了扎实的调查。一起惊人的大案逐渐浮出水面:在锦化集团内部,存在一条偷盗企业产品的黑色通道。
自2002年3月18日至2006年1月2日,以程志勇为首的一伙人作案百余起,共盗窃本单位环氧丙烷和聚醚3500余吨,价值3900多万元。这伙窃贼将盗窃的产品销售到山东、湖北、河北、天津等地,然后根据每名成员在作案中所起的作用分赃,每人每次所得少则数千元,最高可达到15万元。
今年38岁的程志勇,曾经是厂里的先进生产者,获得过企业“十佳青年”、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1997年,他所在班组还获得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企业浪费没人心疼,“不拿白不拿”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案件审理中,这伙人竟然认为偷出来的东西是他们的“劳动所得”。一个作案者说:“我们拉出的环氧丙烷都是余料,这些东西即使我们不偷,企业也白白浪费掉了。”
原来,锦化集团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近年来生产环氧丙烷所用原料丙烯的消耗量逐年降低,而对于节省下来这部分原料却一直缺乏有效管理。程志勇发现,只要对丙烯回收装置的尾气排放进行控制,就可降低丙烯消耗,获得超过公司计划的“余量”。当时他问过企业有关负责人:“我们超额完成生产计划,能不能多发点奖金?”得到的回答是:“我没有这个权力。”于是他便纠集一伙人,自己来行使分配“权力”。
锦化集团证实,只要开好丙烯回收装置,每年多回收丙烯是可能的。但是2000年,锦化集团曾经由于尾气中含氧超标引起尾气回收装置爆炸,从那以后,公司对尾气排放要求和考核就放松了。车间是否多回收了丙烯,多回收多少,只有车间明白,而企业领导并不知情。
这就造成了一种局面:一方面,职工超额完成产量的积极性得不到鼓励;另一方面,节能回收装置长期得不到有效利用。大量的环氧丙烷随着尾气排放消耗掉了。
实施这样大规模的盗窃,不可能一人单独完成。程志勇就从生产的源头开始,买通了车间主任、段长、班长,为其提供货源;对计量人员施以小恩小惠,用空车票充当重车票出厂;对个别门卫拉拢腐蚀,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买通监控人员,删除监控录像,使保卫处无法从录像中看到真相;甚至夜间巡逻人员都被拉拢入伙……
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呢?涉案的几名车间主任、工段长泄露了“天机”。他们说,企业的“大领导”光看文件,很少到车间和工段,有时生产上出了些问题,他们根本不知道。
几名犯罪嫌疑人在受审时都表达了相同的意思:企业浪费这么大没人心疼,不拿白不拿,拿一点也是他们为企业超额生产应得的回报。企业为了增产降耗而引进的先进装置,就这样成了窃贼作案的“货源”。
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这一点程志勇不是不知道。不久前法院对这个20多人的犯罪团伙作出了宣判,首犯程志勇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程志勇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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