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我市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我市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9%、上线为11%、下线为2%。
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与人工成本水平及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工会组织意见,大体按照基准线(即9%)安排本年度工资增长。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即11%)。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应按不低于下线(即2%)的标准安排企业工资增长。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可以不增加或适当降低工资,但支付给职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亦公布了我市2007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如表)。
(曾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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