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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山路段今起禁停汽车
交警部门提醒车主自觉把汽车停放到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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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1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龙胜 通讯员刘锋尚)从今天起,梅城百岁山路段全段将禁停除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辆,驾驶汽车前去登山的市民须自觉把车停放到山下的百岁山停车场。

    7月11日,本报二版曾以《山路边挤满车辆,停车场乏人问津》为题,报道了驾驶汽车前去登山的市民把车停在各个登山口附近的道路上,而免费的百岁山停车场却只有少数车辆光顾,登山高峰期的使用率也仅有五成左右,导致百岁山路段经常出现交通拥挤或堵塞的现象。报道引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高度重视,该支队迅速作出反应,于7月13日上午到百岁山进行实地调研。为确保百岁山登山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该支队作出从8月1日起,百岁山路段全段禁停机动车(摩托车除外)的决定,并在百岁山停车场路口竖立了相关告示牌。

    记者了解到,从今天起,市交警部门将增派警力到百岁山路段执勤,引导驾驶汽车前去登山的市民有序行车和规范停车。对初次违规的车主,交警部门执法人员将采取宣传教育和责令纠正措施;对违反禁令并经宣传教育后仍屡屡违规者,执法人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作出相应处罚。交警部门提醒驾驶汽车前去登山的众车主,自觉遵守规定,把汽车停放到山下的百岁山停车场上,以免妨碍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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