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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发明创造应有“风险意识” | | 市科技局召开“行风热线”反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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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行风热线]
本报讯 “有些人喜欢搞发明创造,但由于掌握的信息不灵,可能别人早已捷足先登了;或者他搞出的发明创造,技术上没有他人的先进;有些人的发明创造虽然获得了专利权,但是如果未能进行产业化,不但没有任何的经济收益,反而因要缴纳一定的专利年费而增加经济负担……”在昨日下午召开的市科技局“行风热线”反馈会上,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专利代理人李昌栋提醒喜欢搞发明创造的人要有“风险意识”。
市科技局21日上线时,兴宁市罗岗镇的罗先生来电说他想发明小型收割机,但经济困难,寻求经济支持。据了解,罗先生1974年毕业于罗岗农业中学,一直在农村务农,他潜心农业机械化研究,曾经试制出“点播机”、“手摇插秧机”等。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负责人答复说,我国小型收割机的研究和生产都有专门的机构和厂家,市面上小型收割机已经有很多了,有便携式的、有斜挂式的,有稻麦联合收割的,有整机重量仅8.5公斤的。如果罗先生的小型收割机发明成功后,可到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当专利申请受理后,可到市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申请资助;拿到了国家专利证书后,可到技术市场上进行专利许可、专利权转让或技术入股等。当专利通过小试、中试,产品投放市场时,可申报科技成果鉴定;通过成果鉴定,可申报科技进步奖。发明专利已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可以不通过成果鉴定直接申报科技进步奖。
针对罗先生的情况,李昌栋说,有了发明创造的构思后,首先应在发明创造研发出来之前进行查询,比如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检索相关信息,以充分确认“构思”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从而避免重复研发,少走弯路;申请专利,可自己申请,也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按规定必须缴纳申请费、实审费、年费等,对单位经营困难或个人生活困难的,可提出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经批准后予以适度减缓;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时,专利权人享有该发明创造的垄断权。
(秋玲 小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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