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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4家企业将进行污染源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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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3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世锦 通讯员徐建全)记者昨日从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获悉,根据省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的要求,我市日前确定了污染源普查监测范围,全市共有64家企业列入污染源普查监测名单。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开展全面普查的目标是查清全国工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各类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费用等情况。

    为积极配合国家、省做好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我市专门成立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并确定了污染源普查监测范围,全市共有64家企业列入污染源普查监测名单,其中包括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3家省控重点污染源、10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其余为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前10名的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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