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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害人不浅 罂粟岂可乱种
大埔检察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对3名嫌犯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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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1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昨日,陈×锋、陈×祥和陈×仔三名被告人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大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陈×锋、陈×祥和陈×仔系福建省福安市人。去年10月,陈×锋、陈×祥和吴×陈(另案处理)一起商量到大埔种植罂粟。后在大埔县青溪镇铲坑村看龙坪的交塘背、荃岗丘、河水口等三处选定农民的闲置荒地为种植点,三人将罂粟种子播下后,由于种子不会生长,陈×祥便派陈×仔再次到看龙坪的交塘背、河水口、荃岗丘三处重新播下罂粟种子,并让陈×仔负责管理。今年4月19日,三名被告和吴×陈便开始对成熟的罂粟果实进行刮胶,4月22日,三名被告的行为被群众发现并举报,大埔县公安局迅速出动,当场抓获陈×锋、陈×祥、陈×仔,并将种植的27000多株罂粟全部铲除,当场扣押自制刮刀五把、小铁罐三只(其中两只内装罂粟胶)等作案工具。该院于5月29日对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黄浩 林义明 段定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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