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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实行城镇居民医保
梅江区 实施试点工作一个月来已有35290人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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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6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作为全国79个试点城市之一,我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今年9月1日起在梅江区 启动。梅江区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居民医保工作,精心组织,加大宣传,充分调动了广大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取得了初步成效。到目前,全区(含市直)共有35290人参加了居民医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10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镇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凭参保登记表到地税机关指定的邮政储蓄所缴费。

    (张文梅 黄国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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