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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踊跃参与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咨询 | | 劳动保障部门现场释疑:参保须到户口所在地,市内跨县住院不算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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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4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县两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在梅城和各县(市)城区举办大型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
咨询活动吸引了众多居民的踊跃参与。在梅县的咨询活动现场,记者看到前来了解政策和索取宣传资料的群众络绎不绝。针对不少人提出的“不在户口所在地生活的居民如何参保和报销医药费”的问题,梅县劳动保障局负责人解释:不管居民在哪里生活,都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在本县任何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统筹金负责的医疗费用部分,由社保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本市范围内跨县住院不算是异地就医,但统筹金负责的医疗费用部分须由参保人先垫付并回到户口所在县的社保机构办理报销;市外急病住院必须到当地的居民医保定点医院,5天内要报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备案,个人负责的医疗费用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参保人垫付的统筹金负责的医疗费用部分,必须在出院60天内回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报销。
(张文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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