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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民生保障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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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2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何忠

    当举国上下喜庆十七大召开之际,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惠民政策正日益显现成效,民生问题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公平与和谐,民政部门站在解决民生问题的最前沿,应责无旁贷地担负起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责任。

    民生问题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是世界各国治国理政的根本问题,国计民生自古以来就相提并论。民生问题不仅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也影响到整个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一直与国家的发展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人心向背从来都是决定一个执政党地位牢固与否的关键所在。重视民生、改善民生、解决民生,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是我们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和基本职责。解决民生问题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是最大的政绩。民生问题的解决程度已经成为衡量社会是否和谐、执政党执政能力强弱的重要标志。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民生为先。牢固树立关注民生、造福民生的民生观,把它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点,牢牢记住并切实做到深怀民生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进利民之言,对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稳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民生问题涉及的内容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温饱、安居等;发展需求,包括教育、卫生、文化等;安全需求,包括劳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活环境安全等。重视民生、改善民生、解决民生,重点是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满足群众的发展需求,确保群众的安全需求。民政工作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唐代就有“安民立政”之说。现阶段的民政工作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基础工作,主要着眼于解决民生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发展需求,通过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工作,重点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三个群体”(即: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通过做好社区建设、民间组织和地名、婚姻、殡葬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工作,满足群众的发展需求。无论是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还是提高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水平,都是在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民生。同时,民政工作肩负着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维护公平的责任,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础。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决民生问题,首要任务是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困难,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梅州市是广东省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市,人口多,经济总量小,民生问题尤为突出。近年来,梅州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城乡社区建设,不断创新双拥安置工作,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为民解困水平,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一系列民生问题相关工作均上了新水平,在构建梅州和谐社会、解决民生问题中凸显出了其基础性的作用。

    解决民生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国情、市情所限,我们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分清轻重缓急,着眼群众生活中的突出矛盾,从目前我们能办到的事情做起,重点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务求在解决民生问题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作者是市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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