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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须有QS证 | | 12类小作坊须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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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刘龙胜 通讯员陈选宇)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至今年底,我市从事16类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须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从事其他12类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在一证一照齐全的基础上须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将对28类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实行分类管理和整治。今年年底前,从事鲜乳制品、小麦粉、葡萄酒、啤酒、饮料、酱油、食醋、速冻米面制品、罐头、冷冻饮品、糖、饼干、方便面等16类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100%取得QS证,其产品经检验合格并加贴QS标志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从事豆腐、茶叶、腊肉、鱼干、果干、菜干等其他12类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在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基础上,必须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其产品经检验合格后不得超出本镇行政区域销售,不得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从明年元月1日起,未取得QS证的16类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未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其他12类食品的生产加工小作坊将被依法查处取缔。
据我市质监部门调查摸底的结果显示,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93家、小作坊683家,其中从事16类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88家,获得QS证的有79家,获证率达90%;从事其他12类食品生产加工、一证一照齐全的小作坊464家,已签订承诺书的有435家,签约率达94%。
为使我市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成申请取证和签订承诺书,昨日上午,我市质监部门专门举办了一期食品质量安全培训班,免费为梅江区
100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老板提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加工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据了解,最近,其他各县(市)质监部门也陆续举办了食品安全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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