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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2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本报讯 10月28日至29日,市旅游强县评定委员会受省和国家旅游强县评定委员会委托,对梅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进行了初审。市初审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考察现场、检查资料和抽样调查,对梅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的9大项目166小项进行逐一打分。初审组认为,梅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的工作,已基本具备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应具备的条件,生态自然环境、生活设施环境、城市的服务功能、安全保障体系等都有很大的变化。初审组同意推荐梅县作为“中国旅游强县”上报省和国家进行检查验收。
据了解,该县自创建“旅游强县”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开展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各项工作。成立了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组织委员会,确定了68个责任单位,从资金、人力、物力等各个方面,全力支持“创强”工作,拨出660万元作为“创强办”工作经费和宣传促销费用。2005年至今,全县共投入资金20多亿元,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旅游发展大环境。包括建设和完善旅游专线、景区周边公路、城市道路、路灯、公厕设施、污水处理厂等。还加强了对旅游企业的服务、引导工作。各责任单位、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加大了投入,不断完善旅游软硬件设施建设。据统计,今年1—9月份,全县接待游客236万多人次,基本接近去年全年的接待水平,旅游总收入17.45亿元,占全县生产总值的31.7%。(翁尚华饶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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