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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制度强化督查
梅江区 确保“民情日记”制度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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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3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梅江区 在印发民情日记本,下发文件规范“民情日记”记录方式的同时,注重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督查交流,保证“民情日记”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建立分级审阅制度。区委组织部每季度审阅一次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主任)的“民情日记”;镇(街道)党委书记和镇长(主任)对班子其他成员、分管班子成员对一般干部、挂点班子成员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主任对“两委”干部、派驻单位分管领导对驻村干部每月审阅一次“民情日记”;镇(街道)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随时调阅每位干部的“民情日记”。

    二是建立“民情日记”交流制度。各镇、街道每季度通过抽查,选取优秀“民情日记”10本,举办优秀“民情日记”交流会,组织全镇(街道)干部和村(社区)支部书记参观学习,交流经验,总结心得,推广典型。同时每季度各镇(街道)分别推荐两本“民情日记”,由基层办组织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学习交流。

    三是建立定期督查和评比表彰制度。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经常开展督查活动,分析“民情日记”的开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每年评选优秀“民情日记”10本,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同时对通过“民情日记”活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也给予表彰。

    四是建立考核制度。年终由组织部牵头,组织考核小组,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各级干部开展“民情日记”活动情况进行考核,把活动结果纳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自开展“民情日记”活动以来,梅江区 各级干部共记录“民情日记”9500多篇,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600多个。
         (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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