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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参合农民县内医院住院即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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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8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平远县有关部门获悉,从2008年1月1日起,该县将全面推行县内医院住院即时补偿制度。届时,参合农民报销住院医药费用时将享受到一站式服务。

    据了解,为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进一步方便参合农民报销住院医药费用,平远县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全面推行县内医院住院即时补偿制度,即参合农民住院期间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期间,医院将费用按自付、补偿进行分类,并计算出个人自付、合作医疗补偿的数额;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患者只要凭有关证件及缴费收据作为补偿凭证,并在医院所开的《补偿审批表》补偿栏中签名,即可完成补偿支付。

    此外,记者获悉,至11月26日止,该县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到近15万人,全县农民参合率达到了90.18%,提前完成了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其中东石、大柘的参合率达100%。 

     (刘龙胜 刘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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