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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
村村挂廉洁自律规定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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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3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平远县针对农村基层特点,不断建立健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日前该县制订了《平远县村级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并制作成廉洁自律牌分发到全县136个村委会上墙公布,对建立和完善村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及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的内容进行细化规范。

    为增强操作性、可行性,该县还将廉洁自律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发至各村,供各村两委干部开会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并明确镇领导干部对挂钩村监管不力造成该村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的,视村干部违法违纪情节的轻重,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张学远 李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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