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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何碧帆 通讯员 钟 盛
曾经恩爱夫妻,而今却怒目相向、水火不容。丈夫拆了妻子住的房,妻子的娘家和丈夫干了一架,丈夫的20多名亲属又将妻子的娘家砸得稀巴烂。最近这一起发生在兴宁的离婚案闹得沸沸扬扬,其中原委发人深省。
美满婚姻20余载,妻子疑窦闹婚变
陈凤娣与陈志民生长在兴宁西北部的一个小山村,自小认识,于1984年开始自由恋爱。同年10月,两人两情相悦,终于水到渠成,按当地风俗摆酒入门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手续。婚后,夫妻恩爱,夫唱妇随。1985年至1990年间,家中更是喜事连连,陈凤娣生下两子一女,家庭负担虽然重了,但夫妻共同劳作,共同抚养子女,日子过得平安幸福。
2003年9月,略懂医道的陈志民经人介绍,到广州开办私人小诊所,陈凤娣则继续在家务农,自此埋下祸根。随着时间推移,风言风语多了,陈凤娣开始怀疑丈夫在广州与女护士有不正当的关系,多次对丈夫提出警告,陈志民却矢口否认。陈凤娣拿不出真凭实据,但心里总有个心结,故多次与丈夫争论。然而,说得越多矛盾越大,吵多了难免拳脚相向,家中从此不得安宁。子女也嫌母亲啰嗦多疑,丈夫更加不搭理自己,陈凤娣伤心到了极点。
昔日鸳鸯今仇人,拆房揭瓦加斗殴
由于双方的吵打次数越来越多,今年7月,再也无法忍受的陈凤娣一纸诉状告到兴宁法院,痛陈丈夫婚外鬼混不但不听规劝,反而殴打自己,坚决要求离婚。
第一次开庭后的第二天,为方便兄弟共同改建旧房,陈志民自认为离婚时自己应该分得一间房屋,故未征得陈凤娣的同意,将夫妻共有的两间房屋中的一间拆除,这间房恰恰是陈凤娣平日居住的。此举引起陈凤娣的不满,夫妻大吵一场。法庭知悉后传唤陈志民进行教育,指出他在诉讼中擅自拆除房屋的错误做法及应承担的责任,并开出了第二次开庭的传票。
没想到不是冤家不碰头,陈凤娣娘家门前的路是陈志民回家必经之路。他带着大儿子离开法庭经过陈凤娣娘家路段时,刚好碰见陈凤娣娘家的人。昔日亲家今日仇家,相见分外眼红,谩骂之声一声高过一声。继而双方又大打出手。群众见无法救架,马上报110。民警火速赶到现场,这场亲人之间的争端方制止下来,然双方已两败俱伤。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陈志民父子被打的消息迅速在其亲属间传开了。他们认为:自己的人让别人拦路殴打,以后大家还有什么面子从那里经过!当天晚上,气愤的陈志民的亲属20多人气势汹汹地冲进陈凤娣娘家大喊大骂,并将一些家私等物件砸烂。群众急忙报警,最后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水火不容仇相向,昔日鸳鸯终分飞
对审理期间发生的几次吵架斗殴,法官高度重视,多次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要求双方不但要克制自己,还要做好各自亲属的工作,防止矛盾继续恶化。第二次开庭时,虽经调解,但双方离意坚决,谁都不愿再把这段痛苦的婚姻持续下去。三个子女均表示不愿随母生活,并在法庭上斥责母亲多疑生事。
由于双方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律上对他们的婚姻不予保护,况且双方关系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法庭于10月31日以事实婚姻判决双方离婚,孩子随陈志民生活。此外,将夫妻财产予以分割,陈志民给陈凤娣一定的经济帮助。宣判时,法官对当事人进行逐项析疑,并指出亲属打架事件已由公安部门另行处理,双方不能再违法生事。
离婚没有赢家,中年离异,是人生之大不幸,留给双方的是不可弥补的痛苦和创伤。为此,主审法官建议市民:信任是婚姻的基石,夫妻间要互相信任,不可随意怀疑。要经常关心、注意对方的变化,经常沟通,互相体恤。发生矛盾时,要耐心解释,切不可冷淡对待。任何一方都不能使用暴力,防止矛盾继续激化。即使发生了暴力事件,也要靠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不能借助亲属的力量为自己壮胆助威。俗语说:“宁拆三座庙,不毁一门亲”。夫妻矛盾发生后,亲属要理性对待,不能火上浇油。亲属不理性,只能使矛盾朝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导致婚姻破裂,最终由自己的亲人吞下苦果。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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