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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民
在河北沧州,可怜的狗竟然成了一些人的赌博工具。据报道,日前沧州市公安局采取行动,捣毁了一个长期参与赌狗的犯罪窝点,抓获参与者40多名,缴获用于赌博的犬只40多条。此前,沧州泊头警方将该市文庙镇郭杠子村外一个大型赛狗场取缔,收缴赌博用犬16只。据了解,当地赌狗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咬狗,就是把两只强悍的大狗拴在一起,让它们互相斗咬,一种形式是跑狗,就是让几条狗赛跑。参赌的人可以在某条狗身上下注,注额不设上限,下限为100元。当地有些人不务正业,专门组织赌狗,有人已敛财几十万元。
赌博活动沉渣泛起,死灰复燃,有些地方还相当猖獗,这些我们勿庸讳言。从沧州赌狗,使人再次领教了赌博活动之五花八门、五光十色。要说赌博,不妨先说赌具,主要还是麻将牌、扑克牌等传统赌具,狗、鸡、蟋蟀等动物也参与其中;再说赌场,虽说我国法律严禁开设赌场,但或明或暗总有一些,有人甚至公然把麻将桌子摆上街头,而管理人员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据说有的赌场还有些“来头”,“生意”很是红火;还要说说赌徒,真正堪称赌棍、赌鬼的赌徒应该不会很多,但参赌人员不少,多是游手好闲之辈、好吃懒做之徒,听说赌徒中竟然还有少数党政干部甚至领导干部;至于赌资,有“白道”的,也有“黑道”的,来路复杂,数量可观,据说有人用的是公款;最后说说赌博之危害。“赌博猛于虎”,“赢的吃、喝、嫖,输的偷、抢、杀”,赌博酿成了许多恶性案件,制造了许多人间悲剧,严重危害了社会和谐、家庭和美,断送了一些人的前途和生命,深刻教训有目共睹,典型案例不胜枚举。
我国自古严禁赌博,家长有严格要求,政府有严刑峻法,比如,按照清代的《大清律》,对屡教不改的赌徒必须处以极刑。在境外特别是在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开了许多赌场,当地人特别是公务员是不进那个门的,但一些中国人已经成了人家招财进宝的猎物了。我们有些同胞赌瘾之大“举世瞩目”了,他们身上似乎天生具有赌博的“基因”,不赌博,心发痒,手更发痒,直至像沧州那样把狗也牵出来当赌具了。
有人也许认为笔者是小题大做,“上纲上线”,云南、广西有斗马,新疆、内蒙有叼羊,河南、山东有斗鸡,沧州为什么不能斗斗狗、跑跑狗呢?当然不能!人家斗马、叼羊、斗鸡是民族传统、文化娱乐,不是赌博。沧州的斗狗、跑狗,是地地道道的赌博,禁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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