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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观楷
位于苏北地区的灌云县作为省定经济薄弱县、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在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提出“打造世界一流亮化工程”。从2006年3月开始,该县耗资上千万元对全县200多个政府部门、单位,300余幢楼体进行整体亮化,当地部分干部群众对此议论纷纷(据12月14日梅州日报第三版报道)。
这又是一出哗众取宠的闹剧。无论这出闹剧如何荒谬、“票房”如何,埋单的仍然是上百万的灌云县人民。而作为这出闹剧的导演——灌云县委县政府难道就不知道自己的家底吗?根据江苏省统计局2004年的统计数字,灌云县当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在全省52个建制县中居52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居52位,农民人均纯收入居51位。当地一名干部说,近两年虽有一定发展,但无论何项指标,都可以在倒数的位置找到灌云县。
有多大锅就下多少米,灌云县的家底厚薄,相信没有谁比当地政府更清楚的了。那么,这样一项“打造世界一流亮化工程”的决策是怎样出台的呢?是政府集体的决策,还是某位领导拍拍发热的脑袋逬出的“突发奇想”?是否充分考虑了这项工程的“性价比”,能否真正为百姓造福祉?是否意识到“超前”的“亮化工程”建设成本高,后续代价更高?有人曾算过一笔账:该县一个单位一天九个小时的亮化用电电费够一个下岗工人一个月的生活费,就是说一个单位每个月用在亮化上的电费可解决30人的基本生活。如此看来,当地政府搞的哪里是“亮化工程”,分明是赤裸裸的“面子工程”,谋升官发财之路,行劳民伤财之事。
以我们现行的决策程序来看,政府的所有重大决策,从形式上来看,都是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并接受当地人大机关的监督以及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难道对如此透支财力打肿脸充胖子的决策,当地政府集体都没有异议吗?其中的民主何在?当地人大机关监督哪里去了?为何在这项饱受争议的工程被曝光之前,舆论集体失声,民情无处申诉?
这些问题集中反映了某些基层政府脱离实际、权力失衡、缺乏监督的病根,这也正是近年来基层政府尤其是贫困县多出现类似闹剧的症结所在。穷则思变,但变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切合实际情况。实践证明,“大跃进”的发展方式注定是要失败的,某些急功近利的政府为求政绩大搞“形象工程”的做法更是逆民情、失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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