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见我闻]
近日,笔者前往位于梅城市人大斜对门的某体育用品店购买羽毛球。在琳琅满目的产品中,笔者选中了一款训练用球,并与老板商定以每筒23元的价格成交5筒。对于偌大的体育商店而言,5筒球实在微不足道,但老板还是非常细致地按照笔者的要求将球捆扎好,并就如何节约用球对笔者热情地“面授机宜”了一番。
老板将球装进袋子后,正要开单收钱,突然门口有人叫他,他只好吩咐在另一边忙碌的老板娘代为收款。老板娘过来看了看包装袋,便写下收据递给笔者。因其时笔者正接着电话,未加细看便按单付了款。岂料拿回家一看,却发现收据上写的是每筒33元,这样整整比原来与老板商定的价格多付了50元。无疑,这是老板娘弄错了单价。笔者首先想到的是,拿回去澄清事实,追回余款。但看着眼前的白纸黑字,又踌躇不决:商品拿出门,责任在个人,老板娘会承认吗?
为此,笔者怀着试试看的心理拨通了包装袋上印的该店电话。接电话的正好是老板娘,听明情况后,她说需待其丈夫回来询问之后再作答复。放下电话,笔者以为这肯定是老板娘的托词,故对此事几乎不抱希望。不料下午却接到该店老板的电话,告知笔者老板娘因仅凭包装而写错单价,要笔者前去拿回余款。笔者赶过去顺利拿到了多付的钱,在店主夫妇的一再道歉声中,不禁感慨:难怪该店生意会越做越大,全因有如此诚信啊! (曾令洋 李裕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