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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今年,全市维稳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市社会环境和谐稳定百姓安居乐业,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和深入实施“四个梅州”战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维稳工作扎实开展,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维稳部门指导下,今年我市维稳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经济发展要提质增速,民生问题要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把各项维稳措施落到了实处。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按照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真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今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多次会议研究部署信访维稳工作,市委书记刘日知、市长李嘉对如何做好维稳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秘书长陈小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黄伟闻多次听取维稳工作汇报并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党政领导身体力行,纷纷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通过全市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努力,我市维稳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把各类社会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了社会矛盾的发生。
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第一、第三季度分别开展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春季”“秋季”行动。通过对各种突出问题的深入排查,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事端的全面梳理,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
对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可能到省进京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的问题和隐患,各地各部门均及时落实了督办、领导包案等措施。在实施突出问题督办、包案的过程中,按照反映问题的不同情况,对症下药,一案一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初始阶段。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方面,今年,各地各部门不断拓宽情报信息收集渠道,加强了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社情民意的情况掌握,重点加大了对农村征地、城市拆迁、山林水资源权属、高速公路建设、企业改制、军队退役人员待遇诉求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有效地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
由于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初步形成。公安机关将警力下沉,加强了对社会面的控制,有效地维护了街头治安秩序。同时,加强镇级综治工作中心及基层组织建设,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法制宣传教育、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基础工作。
今年大事多、喜事多——全国、全省“两会”、省党代会、叶帅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党的十七大召开。在这些特殊时期,各级各部门把会议和活动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到省进京上访等信访突出问题加大了排查调处稳控力度,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和重点工作对象的动态及时掌握。特别是在十七大召开期间,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十七大期间维稳工作。按照市委领导意见,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委维稳办组成了工作组,开展了专项督查。通过落实各项强有力措施,确保了我市在十七大召开期间的社会稳定。
维稳长效机制健全,各地各部门形成合力
维稳工作取得的成绩,来自于各地各部门长期以来努力构建的维稳长效机制。
目前,维稳信息网络在我市已基本形成。首先,建立健全了县、镇、村、村民小组“四级调处网络”,构筑了“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了基层调解的作用;其次是建立健全了维稳信息联络员制度,目前我市已建立市、县、镇、村“四级信息员网络”,形成一张触角遍布全市每一个角落的信息网络。维稳信息联络员每月对本辖区、本部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排查并逐级上报。如遇紧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牢牢掌握了工作主动权。
为进一步拓宽维稳信息收集渠道和来源,加强对信息情报的汇总分析研判,今年四月,按照市维护稳定工作研判联席会议要求,由市委维稳办负责牵头召集各县(市、区)维稳办主任、市直有关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维稳信息通报研判例会。市维护稳定工作研判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对有关联性、聚合性、敏感性的突出问题进行研判。在市委领导和维稳工作部门的大力推动下,至今年10月,全市各县(市、区)已相继建立了研判会议制度。研判例会通过对矛盾纠纷的梳理、分析和判断,研究应对防范措施,实现了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问题的提前介入,提出解决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各种信息资源。
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制订,也保证了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处置得了,控制得住。今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了群体性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了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队伍,根据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演练。
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信访、民政、国土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从而有效地整合了有限的维稳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得以集中力量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 游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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