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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传销条例》宣传走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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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3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鉴于去年以来在梅城多次查获的非法传销案件中,传销组织人员均是22—27岁大学生,其中本科学历的占九成多,为预防大学生求职心切落入传销陷阱,日前,市工商局梅江分局印发国务院颁发的《禁止传销条例》2000多份,发至梅州城区部分大、中专院校,并张贴在校园内,让大、中专学生了解传销属非法行为,害己害人。图为工商人员在嘉应学院张贴《禁止传销条例》,向学生们讲解传销的危害性。

     (黄森达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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