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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建立局长(主任)接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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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为更加畅通信访渠道,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梅县从今年1月起建立由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正职领导负责接访的局长(主任)接访制度,规定每月15日(如逢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为接访时间,接访地点设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群众信访接待室。

    局长(主任)接访实行首办负责制。接访局长(主任)对受理的信访事项,要求认真处理,加强督办,一抓到底。对一些跨部门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要求主动牵头、组织会办,妥善处理。对群众提出的信访要求,凡符合政府规定的,应迅速落实解决;缺乏政策法律依据的,也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
     (翁尚华 饶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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