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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我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民素质和社会和谐程度明显提高 | | 共创文明 共促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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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6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近日,我市荣获广东省文明城市称号,这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一个标志。去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共创文明、共促和谐”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和谐程度,为实现“四个梅州”发展战略、构建和谐梅州、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撑。
知荣辱 树新风
为继续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学习,市精神文明办公室筹资90万元制作了1.8万块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牌并发放到全市城乡基层,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更加深入基层、深入人心。蕉岭县开展了“核心价值理论研讨会”,编辑出版了研讨文集,五华县制作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画;梅县运用电视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等形式,在城乡基层大力宣传普及“八荣八耻”道德规范。各地各单位通过组织学习《古今中外话荣辱》、《丛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杰出典范》等教育读本,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
在此基础上,我市广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清明组织祭奠革命先烈,开展“学典型、知荣辱”,“诵中华经典古诗文、树社会主义荣辱观”,“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比赛,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在参与教育实践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与此同时,各地各单位广泛开展人文关怀活动,通过送温暖、献爱心、志愿者行动、无偿献血、扶弱助残、保护环境等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人们从一言一行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把“八荣八耻”道德规范转化为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
近年来,我市一直在探讨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梅州人精神”,曾经形成几种表述方式,但都缺乏认同感和个性化。2007年,市文明办又先后组织各县(市、区)进行研讨,召开了市直单位领导、学者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分别征求了嘉应学院、市电大、社科界等单位专家学者的意见,走访了一些客研专家,总体赞同认可“梅花香自苦寒来”作为“梅州人精神”。
传承文明 培育新人
去年,我市继续开展“传承文明、培育新人”系列主题活动:以“我为文明添光彩”为主题,开展与“文明同行”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身边小事做起,讲文明礼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共享和谐”为主题,开展敬老爱幼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养成关爱他人、热爱公益的道德习惯;以“我做合格小公民”为主题,开展“假如我是父母”、“文明交往、自尊自爱”、“远离网吧、刻苦读书”、“珍爱生命、远离香烟”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热爱劳动,自尊自爱;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先后组织开展以爱国主义、思想品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活动,把品德教育寓于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中,收到了良好效果。
同时,各地各部门积极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社会文化生活中的各种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净化工程,努力净化网吧、网络、荧屏,整顿文化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作传播淫秽光盘、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书”等不良文化行为。坚持疏堵结合,组织青少年学生观看中宣部、教育部专门制作的“生活新变化”、“社会新气象”、“农村新面貌”、“科技新发展”、“国际新蓝图”等6个主题电视片,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健康的文化产品和优质的文化服务。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农村和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妇联、市教育局等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了加强“留守儿童”、“流浪儿童”教育和管理的意见,探索农村初中毕业生后续教育的有效办法,制定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地入学的具体措施,总结推广建设“留守儿童之家”和农村寄宿学校、委托监护人、结对帮扶等成功做法,把更多的关爱送给这些特殊群体。
提高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
2007年,梅州城区以创建省文明城市为目标,结合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全国园林城市工作,加大了创建力度,高标准搞好城市建设与管理,城市面貌和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改观。各级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和安排,认真抓好工作责任落实,使我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顺利通过检查考核。
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也已启动。各县(市)按照《广东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创建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加大创建力度,不断优化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努力提升县城品位,争创广东省文明县城,争当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单位。目前,蕉岭县已荣获广东省文明县城称号,大埔县已申报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单位。
同时,我市广泛开展创建“五个十”文明和谐示范单位(即十个文明和谐示范村、十个文明和谐示范社区、十个文明和谐示范学校、十个文明和谐示范企业、十个文明和谐示范窗口)评选活动。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方案,并把这一创建活动与本地、本部门有关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实创建内容,完善创建机制,提高创建活动的档次和水平。同时,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塑造典型,树立楷模。目前,全市已有10个文明单位、4个文明村、4个文明社区、2个文明镇和2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获省委、省政府表彰。市委办、市府办将表彰100个文明单位、15个文明镇、15个文明社区、20个文明村、50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和50个文明和谐示范单位。
(本报记者 游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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