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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
林碧红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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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8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钟洁华 通讯员梁放 刘小勇)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昨日在梅城举行。一批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会上受到表彰。市领导林碧红、黄伟闻、刘广新、陈卫平、张光明出席了会议。并为获得殊荣的先进典型代表颁发了奖牌。会议表彰了市委组织部等100个“市文明单位”、梅江区 长沙镇等15个“市文明镇”、梅县雁洋镇长教村等20个“市文明村”、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城北社区等15个“市文明社区”、丘瑞清等50名“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一批“五个十”文明和谐示范单位。

    近两年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去年,我市荣获“广东省文明城市”称号。

    林碧红在讲话中要求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会议精神,广泛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干部,尽快掀起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热潮,积极为我市实现“绿色崛起”营造良好的思想环境和精神动力;继续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积极践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道德规范,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她强调,要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为目标,高标准搞好城市建设与管理,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努力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文明形象,力争2011年梅州城区成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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