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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
陕西省林业厅向公众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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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6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记者4日晚从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获悉,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2月4日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

    《陕西省林业厅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说,“2007年10月12日,我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并公布了周正龙拍摄的两张华南虎照片。此后,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两张照片引起了公众的质疑,成为社会舆论的热门话题。”

    致歉信说,“举行此次新闻发布会,我们既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也未对华南虎照片拍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

    致歉信说,“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批评通报,指出我们的做法很不严肃、极其轻率,违反了《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我们诚恳接受省政府的批评,将认真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对于华南虎照片重新鉴定的情况,致歉信说,“关于华南虎照片的委托鉴定问题,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的要求,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将继续予以推进,一有结果我们接受国家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并如实向社会公布。”

    致歉信最后说,“社会公众对华南虎照片的质疑及责问,既反映了对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体现出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对于我们工作中存在的失误和问题,我们诚恳地接受公众的批评并致以歉意。同时,热忱期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支持生态环境建设。”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林业厅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2月3日对陕西省林业厅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进行公开通报批评。

    通报说,省林业厅举行此次新闻发布会,既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也未对华南虎照片拍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当引起媒体和公众质疑后,有关人员又一再违反纪律,擅自发表意见、参与争论,加剧了舆论的关注程度,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省林业厅的做法,很不严肃,极其轻率,违反了《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关人员的行为,反映出该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

    通报说,为了严肃纪律,省政府决定,除对省林业厅有关负责同志追究纪律责任外,对省林业厅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擅自发布未经全面核实重大信息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陕西林业厅副厅长曾称

    华南虎照片有假将辞职

    [新闻链接]

    据传媒2007年11月26日报道,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在接受采访时说:“即使周正龙迫于压力,承认华南虎照片是假的,我们也认为是真的。如果是假的,我马上成为打假派,但我第一动作就是辞职——虽然我没有参与,我也跟着辞职。”朱表示,他说这些的原因是认为“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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